竞业禁止协议和知识产权保护
只要存在有效合同,华盛顿州执行竞业禁止协议。这里存在很多合同问题,但是有一个问题涉及到“约因”。约因是通过议价来换取承诺或物品的行为,并且是强制执行合同的必要要求。如果竞业禁止被适当约因所支持,那就很有可能可能有效。如果雇员在他/她被雇佣开始时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那么适当的约因就存在了。但是,在竞业禁止协议在雇佣开始后一段时间才被提供给员工,且没有向员工提供额外的“约因”的情况下,法院曾经做出过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决定。
对此竞业禁止协议也将受到有关其内容是否都是合理限制的审查。如果限制对于保护商业是必要的,在保护雇主的业务的情况下没有造成更大的不必要的限制,且以员工服务损失的形式对公共造成的伤害是不显著的,那么华盛顿法院通常将执行竞业禁止协议。几乎所有竞业禁止协议都有时间限制,在该期间内,被开除的雇员不能从事竞争性活动。华盛顿支持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的限制。
对此竞业禁止协议也将受到有关其内容是否都是合理限制的审查。如果限制对于保护商业是必要的,在保护雇主的业务的情况下没有造成更大的不必要的限制,且以员工服务损失的形式对公共造成的伤害是不显著的,那么华盛顿法院通常将执行竞业禁止协议。几乎所有竞业禁止协议都有时间限制,在该期间内,被开除的雇员不能从事竞争性活动。华盛顿支持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