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
知识产权所有者可能通过围绕其建立公司以出售产品或者服务来对其知识产权进行商业化;然而,不需要由一个人或者一个实体完成整个创新过程。例如,往往由大学教授提出想法,由他们的机构设法进行专利保护,接下来为这些想法和相关知识产权权利投入生产获得许可(可以包括所有规模和阶段的公司,包括初创公司)。此外,发明者或者公司往往相反选择出售或者许可他人许可知识产权。
获得许可
获得许可,与完全转移或者转让知识产权不同,提供了“一步到位”的商业化途径。通过给受让人授予特定许可权,除非许可证是独占许可,所有者保留任意商业化其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者授予许可权给第三方的权利。一个典型许可的要素包括明确权利范围、许可的条款和为了获取许可权向出让人支付的许可使用费。当然,除在这里讨论的之外还有许多其他条款包含在许可协议之中。
在许可使用期间,许可证陈述了在许可证期限内被转至被授予许可的人的权利。许可转让可以是独占的或者非独占的,可能受到地域和使用范围的限制。
许可证的期限可以是永久的或是限定的。对专利来说,永久的许可适用在专利期限期间的所有时间(一般是17到20年)。许可协议还可能包括确定协议或者所谓的许可转让何时以及如何终止。例如,协议可能规定一旦违反协议中的特定条款,则协议终止(例如,未能支付版税等,或者在许可适用范围外使用)。
支付许可使用费有许多方式。许可协议可能要求受让人支付预期许可使用费并根据出售比例持续支付提成。分期付款可能用于具有不确定性的知识产权权利,帮助确保出让人享受商业化带来的成功。例如,分期付款可能适用于得到一定监管部门的批准,产品开发阶段或融资阶段的情况下。最近,提供托管服务的公司使用“账单到期即付”订购模式,目的是要反应被授予许可的人(和其公司)对服务的实际使用,但是也往往包含了隐藏和不可预见的成本。
转让
像任何其他财产一样,知识产权可以被买卖。在一笔买卖交易中,卖方因其创造的知识产权得到报偿,买方作为新的所有者可以按照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自由地将知识产权商业化。一旦知识产权被出售或转让,除非双方协议,否则卖方失去知识产权上的所有权利益,以及使用和未来商业化权利。
知识产权买卖合同往往列出双方当事人关于转让的商业意向,包括对待转让的知识产权的清晰描述和价格。
带有知识产权资产组合的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其资产组合以评估知识产权与其战略目标的相关性。因为出售非核心知识产权可能具有产生资金并避免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维护费用等意义。
获得许可
获得许可,与完全转移或者转让知识产权不同,提供了“一步到位”的商业化途径。通过给受让人授予特定许可权,除非许可证是独占许可,所有者保留任意商业化其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者授予许可权给第三方的权利。一个典型许可的要素包括明确权利范围、许可的条款和为了获取许可权向出让人支付的许可使用费。当然,除在这里讨论的之外还有许多其他条款包含在许可协议之中。
在许可使用期间,许可证陈述了在许可证期限内被转至被授予许可的人的权利。许可转让可以是独占的或者非独占的,可能受到地域和使用范围的限制。
许可证的期限可以是永久的或是限定的。对专利来说,永久的许可适用在专利期限期间的所有时间(一般是17到20年)。许可协议还可能包括确定协议或者所谓的许可转让何时以及如何终止。例如,协议可能规定一旦违反协议中的特定条款,则协议终止(例如,未能支付版税等,或者在许可适用范围外使用)。
支付许可使用费有许多方式。许可协议可能要求受让人支付预期许可使用费并根据出售比例持续支付提成。分期付款可能用于具有不确定性的知识产权权利,帮助确保出让人享受商业化带来的成功。例如,分期付款可能适用于得到一定监管部门的批准,产品开发阶段或融资阶段的情况下。最近,提供托管服务的公司使用“账单到期即付”订购模式,目的是要反应被授予许可的人(和其公司)对服务的实际使用,但是也往往包含了隐藏和不可预见的成本。
转让
像任何其他财产一样,知识产权可以被买卖。在一笔买卖交易中,卖方因其创造的知识产权得到报偿,买方作为新的所有者可以按照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自由地将知识产权商业化。一旦知识产权被出售或转让,除非双方协议,否则卖方失去知识产权上的所有权利益,以及使用和未来商业化权利。
知识产权买卖合同往往列出双方当事人关于转让的商业意向,包括对待转让的知识产权的清晰描述和价格。
带有知识产权资产组合的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其资产组合以评估知识产权与其战略目标的相关性。因为出售非核心知识产权可能具有产生资金并避免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维护费用等意义。